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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政最新消息

    明(111)年1月1日起民國92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0-10-07 11:43

    92年次(含以前)出生的男子,如果要出境,應經事先申請核准,以免造成困擾。役政署指出,依據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,出境應經核准,但是,近年來經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,因為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,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,卻因具有役男身分而遭境管人員擋駕,無法順利出境,美好的出國計畫因此泡湯。


    111年1月1日起,民國92年次男子已屆19歲,達法定兵役年齡,具有役男身分,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,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;不過,若於役齡前的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,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。


    內政部役政署業建置「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」,受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,欲出國之役男,請儘早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,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,將立即核准出境,列印核准通知單後,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。


   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(包括就學及觀光)的相關事宜,內政部役政署網站-業務資訊- 下載服務-常備兵徵集類,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,請大家多加利用。如有疑問,請逕洽07-6979219鄭小姐。

    上版日期:110-10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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