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提供孕媽咪貼心友善支持照顧措施,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「好孕行得通」孕婦產檢交通補助,凡設籍本市之孕產婦,或與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之非本國籍孕產婦皆可申請,自115年4月起補助趟次由原28趟次提升至36趟次,每趟最高折抵金額由180元提高至250元,補助總額由5,040元調升至9,000元,補助使用期限自預產期後6個月內,延長自核發日起至預產期後1年內,適用於產檢、產後回診及寶寶疫苗接種。
二、另自115年4月起孕產婦乘車補助全面採電子好孕幣,原發放之紙本乘車券同步停止使用,請領有紙本券孕產婦可至 https://gov.tw/pjv 轉申辦好孕幣。原領有電子好孕幣系統會自動調升,無須另外申辦,詳情可至本局官網 https://gov.tw/eZU 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