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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健保補助措施

    辦理應補助而未補助之核退要注意哪些事項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2-10-07 00:00
    受理地點:各戶籍地區公所。
    受理時間:每年7月及11月。
    攜帶文件:長輩本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、繳費明細正本(需詳列長輩本人每月健保自付額),如委託他人代辦者,受委託人亦需攜帶身分證正本與印章。
    可追溯核退費用期間: 至多24個月(如應補助而未補助之期間達50個月,最多少只能追溯退24個月份的健保費用),需自知悉起5年內為之,逾期不再受理。
    服務電話:07-6979207;07-69792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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