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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電公司輸變電促協金(運轉中、施工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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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資料

    法源依據

  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

    補助額度

    由台電公司依據「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第十一點」:按年度為其出口輸電線路每回縣樹以新台幣十五萬元計算。

    補助項目

   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第15點規定辦理。運用範圍如下:

    (一)周邊地區居民或公共設施之節能減碳措施補助、生活扶助、健保費、學童營養午餐、居民意外保險、清寒獎助學金等社福事項。

    (二)周邊地區地方公共建設之規劃、興建、租購、維修與營運。

    (三)有利於周邊地區電力開發發電輸電、變電設施、興建及增進地方福祉等事項。

    計畫提報與審查

    由各里辦公處依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第15點」規定範圍向本所提出細部計畫,依計畫執行。

    計畫執行及核銷請款

    經由本所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執行,並於執行後檢附憑證收據、相片等向本所核銷請款。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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