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申請作業,受理申請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,請符合第四、五款規定者逕向戶籍所在地兵役(民政)單位提出申請。 2.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儘召申請作業,受理申請期間自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,請符合第四款規定者逕向戶籍所在地兵役(民政)單位提出申請。 3.詳細公告請參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。(http://afrc.mnd.gov.tw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