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3~93年次在學男子,有意願申請於114年及115年連續2年暑假期間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,請詳閱下列說明:
一、申請對象:
(一)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均可申請:83~93年次之就讀國內外(含香港、澳門或大陸地區)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 可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,皆可提出申請。
(二)限制申請條件:
目前就讀高中、高職學校男子或曾完成第1年分階段軍事訓練,第2年因故辦理延期徵集未入營者,或已完成入伍訓練役男,出境就學役男,114年1月1日起已逾各學程就學最高年齡限制者,不得再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;受限制申請條件規定,但仍提出申請並中籤者,戶籍地公所將撤銷其中籤資格。
二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(一)113年10月16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至113年11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,於內政部役政司網站首頁「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」進行申請作業。
(二)申請人數超過公告員額時,內政部役政司將於113年11月18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,假內政部役政司第一講習教室進行申請序號末2碼公開抽籤。
(三)抽籤結果將於113年11月18日下午3時後,公布於內政部役政司網站最新消息,並發送email通知抽中之籤號。申請人請自行核對申請序號末2碼,即可得知是否中籤。
(四)役男線上申請時,即應依國防部排定三個梯次入營時間(114年6月9日、7月8日、7月
22日),擇一梯次申請。中籤錄取且經徵兵檢查判定常備役體位者,統一賦予「陸軍」軍種,
接受陸軍軍事訓練,無法配合者,請勿選服。
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參加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線上申請者,無須繳交任何在學證明文件,中籤後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主動查驗就學狀況,倘有疑義將通知中籤者繳交在學證明文件,不符合者即撤銷其中籤資格。
(二) 114年1月31日前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主動通知中籤者徵兵檢查,並辦理後續徵兵處理事宜。
(三)中籤者因故欲放棄時,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洽戶籍地公所切結放棄 (已完成徵兵檢查及軍種兵科抽籤者,維持原體位及軍種兵科籤號)。如已接獲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,則須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附件「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」原因,始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公所兵役單位申辦延期徵集;有關上揭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,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(http://www.nca.gov.tw)-業務資訊-役政法規-徵兵規則附件「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」查詢。
(四)入營時間:依國防部規劃114年及115年連續2年暑假梯次(114年6月9日、7月8日、
7月22日), 排定梯次入營(第2年入營梯次對應第1年,不得更換)。
入營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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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梯次(陸軍200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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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梯次(陸軍800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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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梯次(陸軍200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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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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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.06.19至114.08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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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.07.08至114.09.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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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.07.22至114.09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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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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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.06.10至115.08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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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.07.08至115.09.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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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.07.22至115.09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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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凡符合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條件且有意願之役男,於提出申請前請審慎考量,並規劃連續2年暑假行程;接近役齡男子經中籤後,應另填具提前入營申請書俾憑辦理後續徵兵處理事宜。
(六)接獲徵集令役男,未經核准延期徵集者,仍應依徵集令指定時間、地點入營,無故未入營者,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。
(七)各梯次入營日前20天,將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9條限制出境,無法配合者請勿提出申請。
以上申辦事項,如尚有疑義,請逕向本所民政課鄭小姐電話07-6979219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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