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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管理

    如何檢舉違建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2-10-07 00:00
    一、請檢舉人以書面說明違建位置(如地址或地號)、違建種類(如房屋或圍牆…)、範圍(如整棟建物或四樓屋頂加蓋…)以便釐清檢舉標的物。另請檢舉人書明檢人之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身份證字號、聯絡地址及日期以便辦理。並將以上資料寄至本公所(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76號)收發單位,本所將保密檢舉人資料來辦理查報涉及違章,並將涉及違章查報資料送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。
    二、檢舉人亦可向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檢舉(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,聯絡電話:(07)7995678-158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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