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調解

    什麼糾紛可聲請調解?向什麼單位提出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2-09-23 00:00
    民眾之糾紛如屬民事事件或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者,可向轄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;但民、刑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,不得聲請調解。
    服務電話:07-6979219;07-6979220
    高雄市民政局線上調解聲請服務系統網址:https://cabu3.kcg.gov.tw
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