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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資訊

   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強迫入學條例勸告書公示送達公告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11-14 15:52

    1.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、第80條、第81條規定辦理。

    2.為辦理強迫入學條例相關作業,受文者張昭惠因送達處所不明,致旨揭文書無法送達,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,請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苗栗縣通霄鎮公所洽領,逾期即視同送達。

    發布課室:民政課
    上版日期:113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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