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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

    役男經徵兵檢查後,因身高、體重不合服役標準時,如何處理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2-09-23 00:00
    (一)身高、體重二項入營前均以役男徵兵檢查時之實際測定值為認定標準,除役男於接到徵集令後,得依徵兵規則規定申請複檢外,其餘時間均不受理役男申請複檢。
    (二)役男經徵兵檢查後欲以身高體重因素申請複檢,依上述規定,可於收到徵集令後,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縣市政府兵役單位申請複檢,由直轄市、縣(市)徵兵檢查會重新測量或洽送指定檢查醫院辦理複檢,並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,其餘時間均不受理申請複檢。
    服務電話:07-6979219;07-69792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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