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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宣導

    110年消費者保護宣導(三)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0-04-07 09:40

    麗峰非法吸金六億六人遭起訴

     

    麗峰實業公司實際負責人許○○和房姓同居人及江姓女子,被控利用人頭房貸、人頭信貸招攬投資,保證每月獲利1到3%,四年來非法吸金逾六億元。台北地檢署偵結,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許、房、江等六人。 檢方指出,男子許○○、許的同居人房○○、江○○三人共同設立麗峰實業有限公司,利用人頭登記購買房產,再增加貸款金額,麗峰公司除會幫忙還款給銀行,還會依貸款金額給人頭1%月息,雙方約定房貸期滿後,須無條件將房產還給麗峰公司,多位民眾受高利吸引掏錢投資,最後卻血本無歸,被害者至少上百人。

    檢方表示,麗峰還推出信貸代理人方案,由人頭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後交由麗峰使用,麗峰會繳交銀行貸款,信貸人頭則可收取月息1到2%的利潤;另,若主動借錢給麗峰,除保證到期還本,每月還有1到3%月息可領,吸引民眾投資,今年四月因為無法出金,部分被害人收不到「利息」,始向調查局提出檢舉。【節錄自台灣時報】

     

    【貼心提醒】

    現今投資管道多元,尤其疫情當道,許多人減少出國或其他消費,導致有錢無處花,遂投入股市、房市或購買其他投資標的,但「投資」與「投機」往往一線之隔,判斷失準就可能血本無歸,所以行動前一定要詳加研究並循正常、一般管道,避免聽信跨大、虛幻的「一夜暴富」話術,才能穩健的增加財富喔!

     

    上版日期:110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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