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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路竹故事

    半路竹故事

    本區轄內之大社段為古代「大傑巔社」故地,山胞原於大社一帶定居,永曆十四年(西元1660年)鄭成功興師入臺驅走荷蘭人,在臺灣建立郡縣設一府二縣。

    當時本區隸屬萬年縣,永曆十八年(西元1664年)改萬年縣為萬年洲,當時區域重心劃分為文賢等廿四里,廿四里中之長治里,維新里均隸屬本區轄區。

    清康熙廿二年(西元1683年)清師入臺,翌年將承天府改為福建省臺灣府。下分臺灣縣、諸羅縣、鳳山縣。本區地區屬鳳山縣管轄。康熙卅二年(西 元1693年)高拱乾修臺灣府志,對當時鳳山縣治下三大街為安平鎮街、半路竹街、興隆街。是半路竹地名首見於史冊,亦顯示了當時半路竹街繁榮盛況。乾隆廿 九年(西元1764年)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亦載:「半路竹街在維新里,縣北四十里,府治大路。」亦同。至於「半路竹」之名稱源由,一種較被肯定的看法是認為:此地北距市平距廿公里,南距鳳山廿六公里,約值其半路,且竹木茂盛,為商旅行人歇息納涼之地,故稱「半路竹」。另有一種猜測則認為:「半」字或係臺語「絆」字之諧音,謂該處有竹林茂盛,阻礙交通,行人來往不便,故稱「絆路竹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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