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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課

   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補助
    1. 申請書(至公所填寫)
    2. 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
    3. 國民年金保險繳費單
    4. 應計算之全家人口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
    5. 委託他人申請者,應檢具受委託人之身分證、印章
    6.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薪資證明、離職證明、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(含明細表)、身心障礙手冊、學生證或在學領有公費證明、現役或服刑、羈押、拘禁證明、診斷證明、受監護宣告證明、退休俸或撫卹金資料等
    處理期限:本所30天
    健保轉入(投保)
    1. 原投保單位轉出單
    2. 印章
    3. 戶口名簿
    4. 身分證
    5. 其他證明文件:如退伍令、在(出)監證明、榮民證、入出境證明
    6. 出國停復保委託人需備委託書
   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    健保轉出
    1. 身分證(戶口名簿)
    2. 印章
    3. 公司轉入證明
   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    健保補開繳款單
    1. 身分證
    2. 戶口名簿
   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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